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省政府关于调整常州市新北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3〕10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新北区圩塘镇等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常政发[2003]212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圩塘、魏村、百丈、安家4个镇合并设立春江镇,镇政府驻圩塘。行政区划调整后,春江镇行政区域面积139.12平方公里,人口11.26万人,辖2个居委会、41个村委会。

二、同意将孟河、小河两个镇合并设立孟河镇,镇政府驻小河。行政区划调整后,孟河镇行政区域面积88.26平方公里,人口7.54万人,辖3个居委会、39个村委会。

三、同意撤销三井乡,以其原辖区域设立三井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管理9个居委会。

四、同意撤销龙虎塘镇,以其原辖区域设立龙虎塘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管理10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3〕100号.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