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时 效 性】 皖地税明电[2003]4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安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代开票单位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附带征收的所得税征收率另行规定。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