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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批复的通知

【时 效 性】 深地税发[2005]366号 发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9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严格审核有关手续,认真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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