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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优秀导游员”人选的通知

【时 效 性】 旅办发[2006]3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7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为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培育导游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先进,倡导爱岗敬业、积极奉献的从业精神,国家旅游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通报表彰一批 “全国优秀导游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导游资格证和导游证,从事导游工作一般在三年以上,导游服务时间每年不少于100个工作日,在导游工作中有先进事迹或突出成绩,能够代表本省(区、市)导游先进水平和良好形象的导游员,可列为“全国优秀导游员”的推荐范围。

    二、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道德素质好。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信誉好。

    3、认真执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游客提供热情周到的优质服务。

    (二)导游业务能力强。

    1、导游专业功底扎实,刻苦钻研业务,有创新精神。

    2、知识面宽,熟悉各相关景区点的自然文化历史背景,导游技能技巧熟练,语言生动、文明。

    3、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和处置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工作业绩突出。

    1、工作勤奋,表现出众,有先进事迹。

    2、执行重大任务表现突出,完成任务好。

    3、获得过相关技能称号或获得过有关方面的表彰等。

    三、表彰奖励

    对被授予“全国优秀导游员”称号的人员,国家旅游局将颁发相应证书,在全国范围通报表彰,并在全国性行业媒体上宣传报道其事迹,同时给予导游等级考核中加10分的奖励一次。

    四、其他事项

    (一)推荐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自下而上的群众路线。要借助推荐过程,在行业内相应开展树典型、学先进的教育活动,促进导游员队伍的全面建设。

    (二)推荐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负责,原则上按本辖区内持导游证总人数千分之一的比例推荐“全国优秀导游员”。对有特殊贡献和突出事迹的,可按“全国模范导游员”推荐。

    (三)国家旅游局将对各省级旅游局推荐的“全国优秀导游员”人选进行审核,并在行业内和全社会公示一个月后最终审定,在今年下半年召开的全国导游大会上通报表彰。

    (四)请于2006年6月30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国家旅游局人事劳动教育司。书面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一份和《全国优秀导游员推荐表》或《全国模范导游员推荐表》一式三份。

    联系方式:

    国家旅游局人事劳动教育司人事处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 100740

    联系人:江泓 金宝石

    电 话:65201927 65201932

    传 真:(010)65201900

    附表:1.《全国优秀导游员推荐名额分配参考表》

          2.《全国优秀导游员推荐表》

国家旅游局
二○○六年四月七日

    附件一:

全国优秀导游员推荐名额分配参考表

地    区

持导游证总人数

推荐名额

全国277419292
北京1817418
天津44785
河北93889
山西67257
内蒙古24753
辽宁92049
吉林35264
黑龙江1102311
上海1404714
江苏2270123
浙江1639416
安徽45076
福建92739
江西86349
山东1876019
河南1006110
湖北42255
湖南1132711
广东2158322
广西1009510
海南50036
重庆52086
四川1449314
贵州21143
云南1080911
西藏3143
陕西964610
甘肃39465
青海23613
宁夏10313
新疆58946
兵团  2

    附件二:

“全国优秀导游员”推荐表

姓      名           

推荐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籍贯

 

导游等级

 

语 种

 

导游证号及颁证部门

 

首次从事导游工作时间

 

年审情况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带团工作日数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现工作单位名称

 

地址电话

 

 

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


 



 

    注:可另附页

(盖章)年 月 日


(盖章)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年 月 日

填表说明和材料要求

    一、填表说明

    1、用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要端正清楚。

    2、“推荐单位”栏填“某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

    3、“工作单位”系指为本人办理“三险一金”的法人,要填全称。

    4、“工作简历”栏要填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任何种职务。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担任不同职务或工作的,应分别填明。

    二、事迹材料要求

    1、推荐单位在填写“主要先进事迹”的基础上,要写出事迹材料。

    2、事迹真实准确,评价客观,重点突出,文字生动简练,经单位审核无误。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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