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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无锡市滨湖区等20个县(市、区)为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政办发〔2013〕18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积极创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44号)要求,经省教育厅组织督导评估,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命名无锡市滨湖区等20个县(市、区)为首批“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

希望示范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表率和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水平。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薄弱环节,落实关键举措,切实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步伐,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谱写好中国梦江苏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名单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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