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甘国税函发[2003]11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0 | |
【法规层次】 | 123 | 【文 号】 | 甘肃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4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国税部门要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审核审查制度,明确责任,严格把关,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管理环节的漏洞进行偷逃骗税,切实做好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二○○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