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陕国税函[1998]30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8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陕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55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市接此通知后,对辖区内属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的企业和分公司,就其经济核算形式进行清理认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其所得税一律就地缴入中央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