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甘地税三[2001]44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8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甘肃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销售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59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销售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