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2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9100 | |
【法规层次】 | 122 | 【文 号】 | 四川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通过了对沱牌系列酒(沱牌)、四川舍得系列酒(舍得牌)生产企业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的形式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确认合格,现予公告。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资料存放在我局备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〇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