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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加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牌子的批复

【时 效 性】 中央编办复字[2002]6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1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建设部:

  你部《关于申请成立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的函》(建人教函[2002]18号)收悉。经研究并报经国务院和中央编委领导批准,同意你部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加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牌子,具体承担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办法,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控。增加司局级领导职数2名,用于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

  以上调整后,你部司局级领导数由45名增加为47名,内设机构总数、人员编制数不变。

此复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2年3月26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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