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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太原钢铁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时 效 性】 市地税字[2003]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2 【文  号】 陕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市地税碑林分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太原钢铁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陕地税函[2002]33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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