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委、办、厅、局,省各有关直属单位: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扩建工程征地拆迁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三年六月四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3〕4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