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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昆明交大昆机自动机器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的批复

【时 效 性】 云国税函[2004]45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2 【文  号】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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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昆明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昆明交大昆机自动机器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的请示》(昆国税发[2004]228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94]1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昆明交大昆机自动机器有限公司2003年至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从2005年度起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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