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云国税函[2004]450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8 | |
【法规层次】 | 122 | 【文 号】 | 云南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昆明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昆明交大昆机自动机器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的请示》(昆国税发[2004]228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94]1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昆明交大昆机自动机器有限公司2003年至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从2005年度起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