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国税发[2007]16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