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12〕8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泰州长江公路通道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苏交控营〔2012〕22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泰州长江公路通道征收车辆通行费,并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
二、同意泰州长江公路通道设置泰州大桥南、泰州大桥北2个主线收费站和高港、扬中、镇江新区东、丹阳新桥、孟河、春江6个匝道收费站。
三、泰州长江公路通道暂由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征收车辆通行费半年。
四、具体收费标准、收费管理等事项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另行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