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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盘问留置时间可否折抵劳动教养期限的批复

【时 效 性】 公复字[1998]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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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北京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盘问留置时间可否折抵劳动教养期限的请示》(京公法字〔199 8〕6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在办理劳动教养案件时,对被劳动教养人采取留置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先期羁押的,其被羁押时间应当折抵劳动教养期限。羁押一日折抵劳动教养期限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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