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财综〔2014〕32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0 | 【实施日期】 | 101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安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县财政局、物价局、水利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县支行:
为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规定,我们制定了《安徽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