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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关于享受科普税收优惠政策科普基...

【时 效 性】 苏科政[2005]12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12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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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有关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南京关区各海关:

    为落实国家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税收政策,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南京海关《关于实施享受科普税收优惠政策科普基地和科普活动认定的通知》(苏科政[2004]262),现将我省享受科普税收优惠政策的科普基地的认定结果通知如下:

    一、认定江苏科学宫、南通纺织博物馆、常州中华恐龙园等3家科普基地可按财税[2003]55号规定享受有关政策优惠。对常州中华恐龙园,其园中非科普类科目收入应单独核算,并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二、苏州未来农林大世界有限公司、苏州沙家浜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沙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天目湖水电科普园、溧阳市天目湖南山竹海旅游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不符合相应的申请主体资格条件,暂不能享受财税[2003]55号所规定的科普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二○○五年五月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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