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
国统办函[2005]103号 |
【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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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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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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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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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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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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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 现就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每年九月份的第三个星期日,具体时间安排:上午9:00―11:00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下午14:00―16:00考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请你们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设计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见附件1)及制作说明(见附件2)印制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200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18日。随文将《200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见附件3)印发给你们。今后每年只印发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时间将不再发文通知。 附件:1、《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另附) 2、《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制作说明 3、200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