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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改革住宅集中供热收费机制意见的通知

【时 效 性】 津政发〔2000〕7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49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天津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供热办等5部门《关于改革住宅集中供热收费机制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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