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0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银行法规 | |
【法规层次】 | 109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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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03年9月30日起陆续发行中国宝岛台湾----朝天宫、赤嵌楼普通纪念币各一枚。
一、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该两枚纪念币正面主景图案均为国徽,内缘上方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内缘下方刊“2003”年号。
(二)背面图案
中国宝岛台湾----朝天宫普通纪念币背面主景图案为朝天宫,左方为树木图案,其前景为灯笼图案;币内缘上方刊“5元”字样,内缘下方刊“宝岛台湾----朝天宫”字样。
中国宝岛台湾----赤嵌楼普通纪念币背面主景图案为赤嵌楼,左方为树木图案,其前景为九座石碑;币内缘上方刊“5元”字样,内缘下方刊“宝岛台湾----赤嵌楼”字样。
二、纪念币面额、规格、材质和发行数量
该两枚纪念币面额均为5元,直径均为30毫米,材质均为黄铜合金,发行数量各1000万枚。
三、该两枚纪念币与现行人民币具有相同职能,与同面额人民币等值流通。
中国人民银行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