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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资连结产品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批复

【时 效 性】 保监复[2000]36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2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保监复[2000]365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启用〈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说明书〉的请示》(平保发[2000]142号)和《关于投资连结保险信息披露工作的请示》(平保发[2000]1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投资连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信息披露制度及有关材料,是产品报备材料的组成部分,你公司的精算责任人、法律责任人应出具审查声明书。

二、对于投资连结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信息披露制度及有关材料,近期内采取备案制,即备案材料符合《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信息披露要素,材料齐全,在我会收到材料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后,你公司即可试行。

三、你公司应及时将投资连接保险信息披露中出现的问题报我会。

OOO年十二月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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