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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等关于更正财税(2006)90号文件中有关单位名称的通知

【时 效 性】 深地税发[2006]56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更正财税〔2006〕90号文件中有关单位名称的通知》(财办税〔2006〕36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意见,文件中提及的财税〔2006〕90号文,业经深地税发〔2006〕476号文转发,请一并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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