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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时 效 性】 鲁民[2003]3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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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各市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近年来,各级民政、税务部门认真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政策,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监督管理,大力支持社会福利企业发展,为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献出了积极贡献。随着福利企业改革、改制力度的加大,企业性质、生产经营发生了较大变化,为切实加强和规范社会福利企业监督管理,更好地落实国家社会福利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和方法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由各级民政部门牵头,国税、地税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每年第一季度进行,于3月31日前完成年检工作。对民政、国税、地税部门在县(市、区)

    级年检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社会福利企业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得低于20%,各市每年年检情况及福利企业年检报告书于每年6月底前上报省民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二、年检内容和要求

    (--)年检主要内容

    1、福利企业标准。福利企业“四残”人员是否达到35%以上;全部返还增值税企业是否达到50%以上:“四残”人员上岗率是否达到100%,出勤率是否达到80%以上;管理制度、“四表一册”是否健全;1994年1月1日以后举办的福利企业是否经过了省民政部门和省税务部门批准。

    2、福利企业改革、改制情况。福利企业改革、改制、更名等是否经过了省民政部门和省税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未经批准的是否继续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

    3、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福利企业贯彻执行政府制定的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是否落到实处,企业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 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发[2002]79号)情况。

    4、福利企业减免税金管理使用情况。福利企业减免税金管理使用是否执行了《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福利企业改制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鲁民[1999]109号)规定。福利企业减免税金是否单独列帐,其60%用于发展生产;20%用于残疾职工风险基金和职工集体福利;20%用于福利企业整体发展和资助社会福利事业。

    (二)社会福利企业年检要求年检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和条件;

    l、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税务登记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按照国税发[1994]155号文件要求的“四表一册”原件;

    3、民政部门批准的残疾职工录用表和企业与残疾职工依法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原件;

    4、当地政府制定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文件(复印件);

    5、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颁发的企业残疾职工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6、企业减免税金管理、使用情况及与之相一致的帐册、凭证原件;

    7、按要求填写的《社会福利企业年检报告书》;

    8、企业残疾职工在岗到位并接受年检检查现场询问:

    9、企业经理(厂长)和会计及有关人员的现场情况汇报,提供年检检查的有关资料凭证;

    (二)社会福利企业换证今年福利企业年检结束后,民政部门要收回到期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正、副本,换发新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

    1、换证范围。凡2000年换发证书且经历年年检合格的福利企业;2001年1月1日后经省民政、税务部门新批准或更名的福利企业。

    2、换证时间及证书有效期。今年福利企业年检换证自7月1日开始,至2003年12月31日结束,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3、换证工作要求。今年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内容为2002年度的情况,年检工作于7月1日开始,11月底结束,各市民政、税务部门于12月10日前将2003年社会福利企业年检情况报告、《社会福利企业年检报告书》、社会福利企业年检认证情况汇总表、社会福利企业年检认证情况登记表分别报省民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审定合格的,统一换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并在中国福利企业网(网址:http://sd.f7168.com)上公告。

    三、社会福利企业年幢结果及处理经年检,对符合全部9项年检标准(见社会福利企业年检报告书登记表二)要求的企业,为年检合格企业,保留社会福利企业资格,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不符合年检标准1--3项小任何1项要求的,为限期整改企业,限期整改时间为三个月,限期整改期间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经当地民政、税务部门验收合格后恢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追回其年检年度已减免的税金;对同时不符合1--3项年检标准要求的企业,为年检不合格企业,取消其福利企业资格,追回其年检年度己减免的税金;对不符合其他任何1项年检标准要求的,都要责令限期纠正,拒不纠正的取消福利企业资格。年检中被限期整改、注销、纠正的福利企业名录,民政、税务部门要层报省民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备案。

    附件:

    1、《社会福利企业年检报告书》(略)

    2、《社会福利企业年检认证情况登记表》(略)

    3、《社会福利企业年检认证情况汇总表》(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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