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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与土耳其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的换函生效执行的通知
【时 效 性】
粤国税办转字[2006]2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与土耳其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的换函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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