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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的通知

【时 效 性】 深地税发[2004]92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2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分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的通知》(发改企业[2004]2284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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