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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廊坊市华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度管理费预算的批复

【时 效 性】 冀地税函[2004]29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10 【文  号】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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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廊坊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廊坊市华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取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的请示》(廊地税发[2004]52号)收悉。经研究,批准廊坊市华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度管理费预算为36万元。所需费用全部由廊坊市华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缴纳。该企业按核定定额上缴的管理费,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请通知并监督企业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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