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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水利部关于东调南下及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省部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政办发〔2003〕4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13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徐州、宿迁、连云港市及所辖各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了统筹做好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续建工程和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前期工作,加快两项工程建设步伐,2003416日,水利部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关于加快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续建工程及南水北调东线一期骆马湖至南四湖段工程省部联席会议”,形成了《关于加快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续建工程及南水北调东线一期骆马湖至南四湖段工程省部联席会议纪要》。根据省政府领导意见,现将《会议纪要》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省部联席会议纪要”,推进边界工程顺利实施。东调南下和南水北调涉及苏鲁两省边界地区防洪和水资源大局,边界矛盾由来已久。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水利部、国家计委会同苏、鲁两省反复研究、充分协商,形成了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续建工程和南水北调东线一期骆马湖至南四湖段工程工作意见。实施这一意见,将打破边界地区水利治理僵局,加快南水北调和东调南下工程的建设步伐。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及省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部省联席会议精神,把握国家继续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机遇,切实做好工程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顾全大局,团结治水。东调南下和南水北调工程实施,涉及到苏鲁两省边界地区矛盾,尤其是东调南下西股引河工程、南水北调南四湖水资源控制工程,与工程所在地的利益直接相关。有关市县要本着顾全大局、团结治水的原则,认真做好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密切配合省市水利部门做好前期工作,反映地方合理要求,保证边界工程顺利实施。

三、抓紧做好开工项目的前期准备。对东调南下和南水北调工程开工项目建设,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和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按照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续建工程和南水北调东线一期骆马湖至南四湖段工程工作意见,精心组织实施,密切配合,保证各单项工程按期开工建设。

特此通知。

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文件下载苏政办发〔2003〕4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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