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珠地税发[2003]180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广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斗门区局、各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省地税局《关于对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3]153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贯彻落实。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自2003年5月1日起至2003年9月30日止”,是指“所属时期”。
二、己缴纳5月份[所属期]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可办理退库。
特此通知。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