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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建立常熟理工学院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政发〔2004〕5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15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提高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经省政府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决定在常熟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常熟理工学院,同时撤销常熟高等专科学校建制。

常熟理工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市(苏州市)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文件下载:苏政发〔2004〕51号.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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