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晋地税稽发[1998]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23 | 【文 号】 | 山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根据文件精神,将我省各级地方税务局所属税务稽查机构的名称统一定为山西省××(地区、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附: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