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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社会福利企业变更经营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津国税流[2002]5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天津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

    为了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经市局研究,对社会福利企业发生主管部门、法人代表、经营范围、注册地点、残疾人员、扩建、合并、分立等所有变更事项,均改由社会福利企业报主管区、县国家税务局审批,不再上报市局审批。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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