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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恢复征税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豫国税发[2007]27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河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恢复征税的通知》(国税发〔2007〕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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