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闽财购〔2014〕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0 | 【实施日期】 | 101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福建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举报事项的处理决定
本机关根据举报查实,在2013年6月13日举行的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脉冲场电泳系统及配套等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FCG-2013-13)合同包2的招标活动中,北京中科助腾科技有限公司三名员工李建委、徐强、马天中分别代表北京中科助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创信软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希诺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投标,属于恶意串通投标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本机关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北京中科助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创信软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希诺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的行政处罚。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认定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脉冲场电泳系统及配套等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FCG-2013-13)合同包2的中标无效。
福建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