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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2年度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情况的通知

【时 效 性】 建人劳函[2012]9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北京市市政市容委、重庆市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全面了解各地2012年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2013年培训与鉴定计划制定情况,我司拟对2012年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调查报表见附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总量和2012年分行业、分技能等级培训与鉴定数量;

(二)各地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突出的地市(培训、鉴定总量前三名的地市、区),及其2012年分行业、分技能等级培训与鉴定数量;

(三)各地2013年分行业、分技能等级培训与鉴定计划;

(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鉴定机构、考评员数量;

(五)各地实施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工作情况;

(六)各地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有关情况。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任务的通知》(建人劳函[2012]35号)、《关于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通知》(建人[2007]82号)、《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照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同时,对本地区任务完成好的市、县予以表彰。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及时做好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工作,依照报表指标解释开展填报工作,确保填报质量。请于2013220日前,将书面调查报表(A4纸)和电子版(光盘)各1份,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三)报表电子版请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建设人才”栏目(网址www.mohurd.gov.cn/jsrc)下载。

联系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胡秀梅

电 话:0105893310058934517(兼传真)

E-maillaozhichu@mail.cin.gov.cn

附件:2012年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调查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20121121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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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调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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