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时 效 性】 |
云国税函[2001]127号 |
【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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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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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100108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云南 |
【首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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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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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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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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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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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1]17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邮政局2000年度拨付给云南省邮政局的“收支差额”29297万元,可用于弥补省邮政亏损。云南省邮政局及所属邮政企业2001年所得税由国家邮政局汇总在北京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