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

【时 效 性】 市国税发[1998]28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陕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财工[1998]31号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工字[1998]24号《关于1994年12月31日前外汇借款项目恢复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