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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的通知
【时 效 性】
财税〔2005〕8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湖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为支持农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尿素产品增值税政策明确如下:
自2005年7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增值税由先征后返50%调整为暂免征收增值税。
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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