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08〕4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在省属劳动教养管理所增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的请示》(苏司办〔2008〕6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5个省属劳动教养管理所增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即:江苏省东海劳教所增挂江苏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江苏省方强劳教所增挂江苏省方强强制隔离戒毒所;江苏省太湖劳教所增挂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江苏省句东劳教所增挂江苏省句东强制隔离戒毒所;江苏省女子劳教所增挂江苏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强制隔离戒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确立的一项新的戒毒措施,政策性强,专业要求高。你厅要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指导劳教机关严格执法,规范管理,科学矫治,努力提高强制隔离戒毒矫治质量和康复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