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发〔2012〕10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周江疆,男,28岁,生前系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副经理。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决定追授周江疆同志“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全省各行各业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周江疆同志学习,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为江苏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作出积极的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