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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行2004年度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年审的通知

【时 效 性】 湘地税发[2004]12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湖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国税发[2003]121号)要求,经省局研究决定,我省自开票纳税人2004年度资格审验工作从12月1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年审的内容和程序严格按照《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地税函[2004]163号)规定执行。对年审合格的自开票纳税人,发给新的《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

    请各市、州抓紧布置 ,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并于2005年1月10日前将年审结果报送省局税政一处。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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