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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镇江市丹徒区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7〕3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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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丹徒区部分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镇府发〔20074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的槐荫、金河、莱村3个村委会和辛丰镇的华村、庄泉、湖马3个村委会划归谷阳镇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谷阳镇行政区域面积96.55平方公里,人口4.77万人,辖6个居委会、16个村委会;上党镇行政区域面积112.63平方公里,人口4.81万人,辖2个居委会、15个村委会;辛丰镇行政区域面积76.2平方公里,人口4.75万人,辖1个居委会、15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7〕3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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