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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
【时 效 性】
闽财税〔2011〕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0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福建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财税[2010]1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二0
一一
年元月十四日
Html/2011-04
附件:
742100041127490.tif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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