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无锡市锡山区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3〕8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无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拟同意锡山区合并安镇镇厚桥镇设立安镇镇和合并鸿声镇后宅镇设立鸿山镇的请示》(锡政发〔2003166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安镇镇与厚桥镇合并设立安镇镇,镇政府驻安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安镇镇行政区域面积61.6平方公里,人口4.9万人,辖2个居委会、19个村委会。

二、同意将鸿声镇与后宅镇合并设立鸿山镇,镇政府驻后宅。行政区划调整后,鸿山镇行政区域面积58.6平方公里,人口5.2万人,辖3个居委会、15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3〕81号.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