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