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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规则》《企业国有产权纠纷调处法律文书参考格式》的通知

【时 效 性】 财法[2002]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关于(案件名称)的国有产

    权纠纷案。在本机关主持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年月日达成了调解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依据)、《企业国有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规则》第条有关规定,本机关对《关于XXX的调解协》的有关内容确认如下:请协议双方认真履行《关于×××的调解协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办理有关手续。

    年 月 日

    (企业国有产权纠纷调处机关印章)

    抄送:

    企业国有产权纠纷调处法律文书参考格式(五)

    企业国有产权纠纷调处中止通知书[ ]号

    (申请人)、(被申请人):

    (案件名称)国有产权纠纷案件,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中止调处的理由)。根据《企业国有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规则》第条的规定,决定中止调处。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企业国有产权纠纷调处机关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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