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通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深地税发[2007]31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基层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通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6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