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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退休人员退管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1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财政局、劳动(人力资源)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业:

为了切实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积极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办发〔200417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深圳市企业退休人员退管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企业退休人员退管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九日


文档附件:深圳市企业退休人员退管活动经费使用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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