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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国税稽[2003]5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专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具体执行时间市局将另行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三年七月十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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