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第4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100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第71号)的文件精神,我省自2012年10月1日起,对应税服务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下简称“营改增”)。为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在“营改增”推行工作中需要对相关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进行升级,现将可能影响您办税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因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升级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